工作职责
保卫处工作职责
时间:2024-07-26

保卫处是在校党委领导下,在公安、国家安全机关及地方综治部门的指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、政治稳定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部门。

主要职责:
一、负责全校治安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内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,负责校园技防设施的规划、及设备维护和管理。
二、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工作及国家安全工作。
三、负责校园交通管理,负责学校交通设施(标牌、标线等)的规划、设置。
四、负责学校消防工作;负责学校易燃易爆、有毒物品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。
五、负责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校集体户口、流动人口的户政管理工作及身份证、居住证办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及法律宣传教育,负责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,负责指导、检查、督促、考核校属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,负责校园环境的整治工作,与政府有关部门协作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。
九、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